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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罗文雯发布时间:2024-03-1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各位2024届毕业生:

根据《滁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政〔202360)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时间为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在规定的在校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标准;

(三)须在取得注册学籍至申请学位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他时间参加报名考试成绩无效。

1.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升本)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安徽继续教育公共英语联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2.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自学考试第二外语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安徽继续教育公共英语联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日语考试成绩合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一)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者;

(二)因各种原因,未准许毕业者;

(三)学习期间因学业原因受到留级处理的;

(四)专升本学生课程补考累计超过三门;高起本学生课程补考累计超过六门的;

(五)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六)超过毕业当年申报者;

(七)其它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

三、申请时间及材料提交

(一)3月中旬,学生向校本部(教学点)提交申请,校本部(教学点)将初审合格后的学士学位申请名单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

(二)申请学位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答辩工作在线下开展,答辩时间由各二级学院通知。答辩通过后,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材料,全部工作需在530完成。

(三)申请学位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收集审核每生一份(纸质材料1-5)汇总好,连同纸质材料6、7一起,75日前提交继续教育学院材料如下

1.毕业证书复印件(每生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学生成绩记载表(二级学院(教学点)使用电脑统一打印,每生1份,并加盖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公章)

3.学生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每生1份,须加盖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公章)

4.学生毕业鉴定(每生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详见附件1

5.滁州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授予申请表(每生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详见附件2

6.某某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二级学院汇总提交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详见附件3

7.某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含委员签到表)(二级学院提交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详见附件4

四、相关要求

(一)所有申请学士学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若因学生本人疏忽导致不能顺利申请学士学位的,责任自负。

(二)拟申请学士学位的人员需认真、慎重对待学位论文写作,积极主动联系论文指导教师,按照指导教师的意见、建议完善和修改论文,确保论文质量符合要求。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论文知网查重率不得高于30%。论文答辩不合格者,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三)学位评审费:200/人(收费标准依据安徽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教计[2006]15号”文件)。学生领取学位证书前自行缴至学校财务处。

 咨询电话:0550-3511798(学历教育部)


附件1:学生毕业鉴定.doc


附件2:滁州学院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docx


附件3:XX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4: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doc



继续教育学院

2024318



终审人: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