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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陆忠波发布时间:2023-07-25浏览次数:283

  一、学校概况

滁州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皖北滁州师范学校。历经滁县师范学校、安徽师范大学滁县教学点(分校)等办学阶段;1980年更名为滁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并定名为滁州学院。2014年被确定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201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1年被列为安徽省重点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会峰、琅琊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33亩,校舍建筑面积48.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7.29万册,电子图书156.6万种。设有15个二级学院,62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341人,其中专任教师1045人,高级职称340余人,博士420余人(含在读104),有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安徽省最美教师、“皖江学者”特聘教授等63人。

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创办于1998年,办学层次包括专升本和高起本,学习形式为函授和业余。本着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促发展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本综合素质高的本专科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好评。

二、招生形式

滁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生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成人高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

三、教育教学模式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

1.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依托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等教学平台,采取线上教学与面授教学、自主学习与协助学习等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分为“函授”“业余”等非脱产形式。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职业能力拓展课等。课程考核由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

2.我校高起本专业总学时不少于3000,专升本专业总学时不少于1600。线下面授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少于规定总学时的20%。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和学生特点,合理确定线上线下学时安排。

四、招生专业信息

我校经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立的2023年拟招生专业共计26个,具体信息见附件。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考生原则上应年满18周岁(截至2023123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一律不得参加报考。

3.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2024年春季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进行报名。

4.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须户籍系我省或在我省工作。户籍系我省的,须上传户口本照片;户籍系外省在皖工作的,须上传居民居住证照片或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安徽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登录安徽省成人高考唯一官方网址(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http://crbm.ahzsks.cn),了解我省成人高考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其它任何报名网址都不具有合法性

2.2023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缴费时间预计8月底9月初,具体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2023年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信息采集、志愿填报、确认本人相关信息,并支付报名费。未经信息采集和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请广大考生在报名前仔细甄别网址真伪,若因误登其他网址而耽误报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政治、英语、专业基础课,具体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2.考试时间:202310月下旬,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注: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来我校进行专业加试,未参加专业加试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事项将另行通知)。各专业加试内容如下:

专业

加试内容

音乐学

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中一项);视唱(简谱、五线谱)

美术学

素描,色彩

体育教育

100米,立定跳远,推铅球

.录取时间及原则

1.录取时间为202312月。届时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http://crbm.ahzsks.cn查询录取信息。

2.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入学须知要求,凭学校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办理缴费及报到手续。

九、学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我校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2.学费由学生向学校账号缴纳,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学费。

3.我校和经审批设置的校外教学点不强制收取教材费,入学后由学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推荐书目自愿购买。

   十、毕业和学位证书

1.考生经省考试院批准录取并注册取得学籍后,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2.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生本人申请,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合格后,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报考我校考生务必由本人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平台报名,认真填报个人信息,确保通讯地址和个人联系电话真实、准确。

2.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考生切勿委托中介、他人代为报名。

3.滁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校本部咨询联系方式: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联系电话 05503511798,网址http://jxjy.chzu.edu.cn/

 滁州学院校外教学点(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设置):     

 定远县四方职业技术学校:毛老师,0550-4888488,17755091077

 天长市金领成人助学培训中心:梁老师,0550-7044212,18955095332

违规招生宣传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50-3511798

举报邮箱:cjc@chzu.edu..com

备注:因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文件尚未发布,本简章中的各项规定如有不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2023年招生文件规定的,一律以教育部及省教育厅2023年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滁州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信息.doc


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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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