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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严正声明

文章作者:陆忠波发布时间:2023-03-03浏览次数:422

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现就滁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滁州学院及校外函授站点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招生机构、培训机构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媒体上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宣传、咨询、预报名及学籍管理等工作。已被滁州学院录取的学生或准备报考滁州学院的考生,相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项请与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2.滁州学院每年度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均通过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招生简章,网址:https://jxjy.chzu.edu.cn/。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报名、考试且成绩达到当年录取分数线,否则,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3.未经滁州学院授权和同意,擅自开展滁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宣传、违规承诺、预收学费和其他费用等行为,严重违反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政策,均属侵权和欺诈行为。

4.我院严正要求相关机构和人员立即停止以滁州学院名义开展的各类招生行为,撤销不实信息,我们将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滁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550-3511798。


特此声明。


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8日


终审人: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