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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徐娴发布时间:2025-05-12浏览次数:12

根据《滁州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政〔20173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时间为2025年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较好地掌握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课程成绩达到规定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取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三)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2.因各种原因,未准许毕业。

3.在学期间累计有四门及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经补考后合格者。

4.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5.超过毕业当年申报者。

三、申请时间及材料提交

(一)申请学位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答辩工作在线下开展,答辩时间由各二级学院通知。答辩通过后,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定稿材料,全部工作需在5前完成。

(二)530日前,学生向校本部(教学点)提交申请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收集审核后,于65日前理提交继续教育学院。

材料如下:

1.毕业证书复印件(每生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学生成绩记载表(二级学院(教学点)使用电脑统一打印,每生1份,并加盖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公章)

3.学生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每生1份,须加盖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公章)

4.学生毕业鉴定(每生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详见附件1

5.滁州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授予申请表(每生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详见附件2

6.二级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二级学院汇总提交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详见附件3

7.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含委员签到表)(二级学院提交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详见附件4

四、相关要求

(一)所有申请学士学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若因学生本人疏忽导致不能顺利申请学士学位的,责任自负

(二)特别强调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严肃地对待申报工作。积极主动联系论文指导教师,按照指导教师的意见、建议完善和修改学位论文,确保论文质量符合要求,知网查重率不得高于30%。论文答辩不合格者、涉嫌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三)学位评审费:200/人(收费标准依据安徽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教计[2006]15号”文件)。学生领取学位证书前自行缴至学校财务处。

 咨询电话:0550-3511798(学历教育部)

附件1:学生毕业鉴定.doc

附件2:滁州学院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docx

附件3:XX学院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xlsx

附件4: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doc


继续教育学院

2025512



通讯员:罗文雯;初审:马力;终审人: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