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以及《滁州学院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入学须知》,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对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截止2023年5月30日,我院2023年录取新生中有175名学生无正当事由逾期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也未申请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经我院研究决定,现对这175名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并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6月5日。公告期满视同送达本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反映。
联系电话: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 0550-3511798
附件1:未报到学生名单.xls
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30日
终审人: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