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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关于做好学历教育2023届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陆忠波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12


2023届班主任,校外点负责人,各毕业生: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现就2023届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籍材料整理

(一)校本部

各班主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核对学生专业课程学习情况,填写学习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根据学籍管理要求,本科毕业学生需提交毕业论文(需附论文查重报告,查重率不高于30%,查重方式由学院确定,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1),学院审核后存档。

(二)校外教学点

各教学点负责人登录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下载并统计毕业学生的在线课程学习成绩,填写学籍登记表(一式两份),审核本科论文材料,要求同校本部。

二、毕业证书发放

毕业证书于71日前发放,届时由各班主任和校外教学点集中领取。请校本部各班主任和校外点负责人,核实毕业学生图像采集情况。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图像采集与上传,将不能正常毕业,责任由学生自负。

三、学士学位工作

根据学士学位工作安排和学生实际情况,本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评审工作提前至7月底8月初完成。各班主任和校外教学点负责人需统计各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情况,做好统计表,于331日前将电子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陆忠波老师处,逾期未上报的视为放弃申请,取消申请资格(申请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论文答辩工作,校本部由各学院组织,校外点由继续教育学院协调组织,并于71日前完成。学位课程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为规范学籍管理工作,提升毕业工作质量,请各班主任和校外教学点负责人,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毕业相关工作,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317

附件1本科生毕业论文定稿格式(最后定稿严格参照本格式完成,其余1.2.3稿不需套用格式).doc


附件22023届申请学士学位统计表.xlsx




终审人:陈薇